第一章 黄泉谋偷渡 深夜。 迷漫在黄泉路上的死气更浓郁了。 亡魂络绎不绝地踏上黄泉路,机械而又麻木地赶往望乡台。 如血一般红艳艳的彼岸花,开满黄泉路的两侧,那是黄泉路上唯一的色彩。 距离黄泉路百米远的山脚下,有一座孤零零的小茅屋。 程逍站在茅屋前,面无表情地凝视着黄泉路。 就这样站着,看着,不言不语。 黄泉路上的死气,在彼岸花的映衬下,宛如一片凄美的血色迷雾。 “球赛该开始了!” 程逍转身回到了茅屋。 朝屋后喊了一嗓子:“老雷!雷主播!赶紧转播球赛。” 程逍身前两米之处显现出一副画面。 那是一个面积只有十来平米的小餐馆。 里面稀稀拉拉地坐着三、五个男食客。 在餐馆的收银台右侧上方,悬挂着一块液晶电视。 食客们都抬头专心地看着一场英超球赛。 解说员声情并茂地讲解着球场上的战况。 “球到了利物浦的半场。” “过得了戈麦斯,过不了范迪克!” “范迪克断球,直接发动了反击。” “火燎的金钢,马内!接到了范迪克后场长传球。” “脚后跟一撩,球给到了左路的菲尔米诺。” “球进了!” “玉面郎君,菲尔米诺!接球后,转身射门,一剑封喉!” “漂亮!” “开场仅仅一分钟,利物浦1:0领先!” 餐馆内也跟着嗨了起来。 当然为了尽量不扰民,大家只是挥挥拳头,以示庆祝。 程逍死后已经有半年了。 他生前就经常会光顾这家餐馆,夜场直播也偶尔跟里面这些个老球迷一起看。 老张是餐馆老板,模样没变,他也是一个利物浦的死忠球迷,不然他不会深夜还开张给大家看球赛。 只是老张此时并没有专心看球赛直播,而是坐在收银台后,两眼迷离地看着店门外面的大马路发呆。 程逍猜不到老张遇到了什么烦心事。 毕竟,人到中年,烦心的事情也可能多起来。 坐在餐厅左侧的出租车司机老马,标准的油腻中年大叔,头上的白发似乎又添了一些。 街角屠宰场的屠夫郑东,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精壮汉子。 光看他那一身腱子肉,就知道力气很大。 郑东是餐馆中精神状态最饱满的一个。 他还特意点了一瓶啤酒。 还有一个食客程逍不认识,匆匆吃完夜宵就结账走人了。 餐馆的最右侧角落里,还有一个老熟人,小陈。 二十多岁的小陈,是斜对面“冥通商行”的伙计。 “冥通商行”这招牌中的一个‘冥’字显示了其经营范围。 程逍记得,这半年来,小陈这还是第一次来看球赛直播。 小陈看得很专注。 只是,程逍却总感觉他哪里不对劲。 “一身死气!” 小陈身上那一身死气,虽然经过特殊手段的遮掩,但还是逃不过程逍的双眼。 “原来他一直就是一个死人!” 死人看死人,程逍也就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了。 “老雷,把镜头拉近一点电视!” 程逍朝屋后喊道。 “等等!” 就在镜头前移的时候,一个顾客走进了餐馆。 太眼熟了! “嘶~~~” 程逍深吸了一口气! “混蛋!” “嘭!” 程逍一拳把身前的小木桌打翻在了地上。 “这个混蛋怎么没有被抓起来? 为什么? 难道我这次是白死了吗? 肇事撞死了人,还逃逸,警察怎么就没发现呢?” 程逍切齿地自语道。 这个刚走进餐馆的人,就是半年前开车撞死了程逍的肇事者。 笔挺的浅灰色西装, 白净的皮肤, 金丝细框眼镜, 没有一丁点儿肥肚腩的标准身材。 这是一个年近四十的成功中年男人。 眼镜男径直走到收银台前面。 老张抬头看了对方一眼,没有出声。 眼镜男紧了紧腋下夹的公文包,问道:“老板, 这附近有一家店叫做‘春风十里’, 你知道在哪里吗? 我看导航显示就在这附近,但转了一圈都没找到。” 老张指着店外右手边道:“出门右拐,第二个巷口就是,店门外有彩灯招牌的。” 就在眼镜男提到“春风十里”的时候,店里的食客都用怪怪的眼神看着他。 问完老张,眼镜男发了一条微信语音:“小芸,我买点那个,马上就上来!” “小芸?”程逍不由想到了一个人。 “也许只是巧合而已。” 但同样的地点,同样的名字中都有一个芸字,让程逍心里有一点点不好的预感。 “老雷,镜头对着那个眼镜男!” 店门口,停着一辆锃亮的奔驰S级豪华轿车。 车头的奔驰立标,修好了! 半年前的一个晚上, 就是那个奔驰立标, 刺进了程逍的腰部, 然后整个三叉星车标断了, 完整地卡在他的肋骨中间! 一阵刺痛过后, 程逍倒在了奔驰车头下, 然后, 被顶着推行了十多米, 留下一地的血迹! 但是,程逍没有听到尖锐的刹车声! 也就是说,这个眼镜男撞上他之后,根本就没有急刹车! 可恶! 可恨! 程逍的尸体在奔驰车头下慢慢地变凉。 他的灵魂飘出了体外,他当时就知道没救了。 二十四岁的花样年华, 就这样悄悄地断送了! 车祸现场,是拆迁片区的一段废弃马路。 没有路灯,没有监控摄像头。 眼镜男不慌不忙地下了车, 点了一根烟, 俯下身子, 仔细地察看了一番程逍的状况。 一身酒气从他身上和车内飘散出来。 酒驾! 醉驾! 然后,他默默地重新上了车。 在发动机的轰鸣声中,扬长而去! 第二天凌晨,程逍才被路过的工程车司机发现,身子已经冰凉了。 …… 程逍拉回思绪。 眼镜男驾着大奔,在餐馆外面右拐,到第二个巷口的“春风十里”,买了一盒东西后,重新上车。 最后,停在了第五巷口。 这一刻,程逍不淡定了! 预感成真! 他生前居住的出租屋,正是在这个第五巷。 而他生前的女友也跟他住在这里,名字里也有一个‘芸’字,全名林青芸! “这一切,绝对不可能是巧合!” “撞死了我,竟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!” “竟然,还绿我!” 他本以为,死都已经死了,生前之事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。 但,他忍不下这两口恶气! 还阳! 还阳! 一定要想办法回到阳间! 出了这两口恶气! 程逍捏紧拳头,下定了决心。 “老雷,全力打听,看有没有机会帮我偷渡回去!” 转播画面倏然隐去。 “哎!你这是何苦呢? 不必那么麻烦! 我直接引一个雷炸下去,送他一顿雷法烤肉,不就完了嘛!” 一个鸟声鸟气的声音,像鹦鹉一样在屋后说道。 程逍断然拒绝道:“不,我要亲手了结这一切!” …… 三天后。 老雷打探到一个更爆炸的消息:苟在冥宕城里的那些老东西们,正在谋划阴阳剧变! 距离程逍的茅屋大约十里,矗立着一座黑幽幽的大城,那就是冥宕城。 那里聚集着不知多少孤魂野鬼,甚至妖魔巨擘。 他们有的不能轮回,有的则是根本不愿意轮回。 所以,冥宕城是一片不折不扣的、不受幽冥地府管制的灰色地带。 老雷感叹道:“程逍,我们得想想办法,赶紧离开这里。 否则,城门失火,必然会殃及池鱼呀!” 程逍捏紧双拳,举到胸前,决然地低声道:“苟了这么多世,是时候做出改变了。 那就还阳,上去好好地再活他一世! 找回那些失落千年的、属于我们的荣光!” …… 两天后。 老雷再次探来一个好消息:“明晚,冥诞庆典之夜,冥宕城安排了几桩偷渡行动。 到时,应该能搭上顺风车!” 程逍狠狠地道:“如果不让搭顺风车,那就抢车!” …… 程逍站在茅屋外,凝望着黄泉路。 “程逍!” 随着说话声,一道虚影在程逍面前逐渐凝实。 光影中走出一个面皮白净的微胖中年人,西装革履,系着一条深红色的领带,显得骚气十足。 程逍抬眼一看,原来是新升任的判官刘正威。 刘正威生前是一个大老板,死后还攒了一个判官,足见这人手段非同一般。 “刘老板,上次你求我的事情,我同意了。” 程逍转身朝茅屋走去。 “说说吧,你有什么条件。” 刘正威立即跟了上去。 回到茅屋室内落座后,程逍问道:“说吧,你想观谛何事?” “我就是想看看,我儿子一家过得好不好。” 刘老板此时就如一位离家远行的慈父,思子情切溢于言表。 观谛阳间之事虽然有违因果,且在幽冥地府是违规的,但在早几年还是有挺多手段来做到的。 如今,幽冥地府查得很严,风声紧,刘正威区区一介新任判官更是不敢乱来。 程逍看了他一眼:“我听你说过,你死前给儿子留下了一大笔家产,那小日子肯定是非常不好过呀!” “嘿,谁说有钱还会不好过呀?”刘老板不解地问道。 “这你就不知道了, 那么多家产, 你儿子得养老婆养小孩, 还要偷偷摸摸地养小三、养小四, 甚至养小五小六的, 还要养私生子私生女, 那些人还要来争夺家产, 你说他一个人能周转得过来吗?” 程逍说完,自己都笑了。 “去去去!我老刘家没有这种花心的基因。” 玩笑归玩笑,程逍朝屋后喊了一嗓子:“老雷!雷主播!” 后面没一点动静,一点回应都没有。 程逍又喊道:“雷主播,该起床直播了!” 还是没动静。 程逍接着喊道:“樊将军,磨刀!” “霍霍霍霍~~~”磨刀声有节奏地响起来。 磨刀声还没响过五秒,就听到回应了:“短命鬼,樊傻子,吵什么吵! 你们还能不能让我老人家多睡一会儿?” 听到老雷回应了,程逍又朝屋后喊道:“樊将军,停!” 磨刀声戛然而止。 第二章 爆肝炸他 刘老板疑惑地看着程逍,问道:“这……老雷和樊将军是谁呀?” “观谛阳间之事,就靠老雷了。难道你还真以为我有那本事呀。” 程逍指着屋后的方向答道。 老雷又鸟声鸟气地接话道:“短命鬼,昨晚刚爆肝帮你直播利物浦的比赛,我觉都还没睡足,你又给我揽活。我不干了!” 程逍两手一摊,无奈地对刘老板道:“人家不干活,我也不能强迫人家是吧。你得给老雷一点点好处,人家才能帮你。” 其实这是程逍和老雷唱的双簧,事前就约好了的台词。 “那要什么好处?”刘老板问道。 没等程逍回答,老雷抢答道:“刘判官,你就想办法在这附近打几个雷吧!” 刘老板却懵圈了:“你这要求太高了,我哪有本事控制打雷呀。” 他又悄悄地对程逍道:“老雷怎么会有如此嗜好呢?你跟他说说,索要点别的都好说。” “无雷不欢!非雷不帮!”老雷凶巴巴地喊道。 程逍再次无奈地摊手道:“老雷很倔的,言出必行,我也没办法改变。 你就去找一个阎罗求求情,在我这茅屋附近百米范围内引几个雷打下来吧。”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思子心切的刘老板还是答应去找关系打雷。 临走时,他还哀叹道:“什么要求不提,偏偏在这幽冥地府要看打雷,这雷有那么容易引下来的吗?这不小孩子脾气嘛!” “老雷,我给你放烟花代替可以吗?烟花比打雷好看多了。” 刘老板最后试探道。 结果又被老雷无情拒绝了。 刘老板远去之后,程逍再次凝望着外面的黄泉路。 老雷的声音再次传来:“你就放心吧,这一次我探听清楚了,等冥宕城的那些家伙偷渡时,你就搭顺风车上去。” 程逍不自信地问道:“老雷,你说我这一次上去,会不会还像之前一样,每一世都活不过三十岁就短命了?” 程逍没法像其他亡魂那样,迈过黄泉路,踏上奈何桥,得到正常轮回的机会。 “上去了,就好好活着,争取活过三十岁,破个纪录吧!” 老雷安慰道。 “公子,如果在人间过得不好,你就赶紧死掉回来吧!在这里我们都会等着你的。” 樊将军也关切地说道。 程逍与樊将军相识于冥宕城,因刀结缘,他一招险胜樊将军。 从此樊将军甘心认程逍为主,因为他一直对自己的刀法很有信心,所以,一旦败了,就对程逍打心底里服气。 之后离开冥宕城,定居于此。 后来,程逍了解到,樊将军名为樊刚,生前是汉代名将樊哙的刀奴,专门给樊哙磨刀。 樊刚死后,亡魂流落到了冥宕城。 “程逍,准备打雷了!” 刘老板在此时赶了回来。 程逍没问他使了什么手段才促成此事。 二人出了茅屋后门,也就在这时,打雷了。 一道耀眼的闪电在距茅屋百米之外的高空中闪现。 “噼啪!轰!” 闪电瞬间变得水桶一般粗壮,朝地面击落下来。 “那是什么鸟?” 刘老板惊呼道。 随着一声雄壮高亢的嘶鸣, 只见一只体型比这座茅屋还大的巨鸟, 张开双翅, 迎着闪电直冲而上。 水桶一般粗壮的闪电, 竟然被这只巨鸟一口就吞入嘴里, 瞬间消失不见了。 巨鸟在吞了这一道闪电之后, 变得通体透明一般, 散发着晶莹的光泽。 刘老板惊讶之际,忽然明白了这巨鸟是谁了。 “那只大鸟就是老雷,对不对?” 程逍稍显自豪地点了点头。 老雷吸收了闪电之后,一直悬浮在空中,连翅膀都没有扇动一下。 而它身上的光泽也在慢慢地消褪。 “还有一道闪电!” 刘老板朝老雷喊道。 接着就见一道闪电出现在云端。 “噼啪!轰!” 与第一道闪电一样, 第二道闪电瞬间变得水桶一般粗壮, 朝地面击落下来。 这一次,老雷没有朝闪电迎上去。 “刀!” 刘老板又惊呼道。 只见一把巨型的屠刀从树林里飞出,迎着闪电直劈上去。 闪电顺着刀刃滑过,伴随着一阵尖锐的磨刀声响过,闪电消散不见了。 而那把足有丈余长的巨型屠刀,其刀刃却闪着一抹妖异的红光。 老雷双翅一振,身子一边迅速地缩小,一边朝程逍飞来。当他缩小到麻雀一般大小时,正好落在程逍的左肩上。 而那把巨型屠刀也在一边迅速缩小,一边朝树林中飞驰而去。 “霍霍霍霍~~~” 磨刀声又在树林中响起。 老雷在程逍的肩膀上扇动了一下翅膀, 这声音太扰神了, 鸟声鸟气地怒吼道:“樊傻子!” 樊将军依然惜字如金:“消化!” 老雷只好怒睁着鸟眼,看着程逍求助。 程逍朝树林中喊道:“樊将军,停!” 磨刀声又戛然而止。 刘老板一直在旁边盯着浑身黑羽的老雷,终于逮到他说话的机会了。 “老雷,现在可以直播了吗?” 他没想到程逍身边竟然隐藏了这么两个厉害的家伙,所以说话时也尤其恭谨。 老雷飞到前面一块青石板上,准备观谛阳间之事。 程逍提醒道:“老雷,主播范儿亮出来!” 老雷清了清嗓子,张开小小的翅膀扇了两下。 “大家好,我是雷主播,乃是仙庭殒落的雷仙!” “谢谢刘判官的双雷打赏!” “下面由我来给大家直播刘判官儿子的近况。” “嗝~~~哦,刚才吃撑了点。” “刘判官,请过来让我摸摸你的手,沾沾你的气息作引子。” 刘老板看了程逍一眼,见程逍点头示意,才走了过去。 退回来之后,刘老板看到老雷身前幻化出的画面,乃是街边的一个年轻乞丐! 刘老板张口惊呼道:“小北!” 乞丐身前地上的一个播放器正播放着二胡名曲《二泉映月》。 程逍听着那凄凉的曲调,不禁摇头叹息一声。 刘老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:“怎么会这样?小北怎么会这样?竟然流落街头当乞丐了!” 他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。 “叮当”一声,一个硬币扔在了小北身前的不锈钢饭碗里。 这是他整个上午得到的唯一施舍。 “哎,连讨饭都这么难!” 小北哀叹了一句,收拾好播放器和饭碗,起身离开。 走路时,一脚高一脚低,右脚是瘸的。 “怎么会这样?怎么会这样?” 刘老板呢喃道。 “嘭!”刘小北被突来的一脚踹翻在地上。 “还钱啊!” 一个二十多岁的黄毛马仔,右脚踩着刘小北的胸口,恶狠狠地叫喊道。 “你要是明天还还不起钱,就乖乖地把别墅卖掉抵债!” 小北双手抱着黄毛马仔的脚,推了一把没推动,踩得太紧了。 “别……墅……不……能……卖!” “别指望能保住那栋别墅,明天你不卖也得卖!” 黄毛马仔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。 “老板,刘小北还是不愿意拿别墅抵债 …… 赶走? 嗯, 是 …… 好嘞, 我知道了。” 黄毛马仔脚一收,放了刘小北。 就在他转身之际,突然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:“啊~~~~~” 刘小北缓缓地从黄毛马仔腰部把带血的匕首抽了出来。 在一片混乱中,刘小北一瘸一拐地快速离开了现场。 别墅与血案现场不远。 画面一转,刘小北回到了别墅门口。 “我会带你们走的,我们一家人都要在一起。” 刘小北轻声自语道。 刘老板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。 “对对对,小北,赶紧带着全家跑!一家人要在一起。” 刘小北握着带血的匕首,痴痴地傻笑道:“全家都要在一起。” “全家都要在一起。” “全家都要在一起。” 一连念叨了三遍,一遍比一遍念得轻。 “我们去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, 再也没有恶人来追讨赌债, 再也不怕被人打断腿。” 屋里的人听到了门外的动静,一个小孩欢呼道:“爸爸,你回来了吗?” 接着响起了小孩奔跑的脚步声。 刘小北缓缓地, 缓缓地, 举起了匕首, 黄毛马仔的血还在往下滴落。 匕首指向了别墅的大铜门。 刘小北轻声念叨着:“宝贝, 爸爸带你和妈妈走, 去一个幸福的地方!” 程逍和刘老板瞬间明白过来,刘小北接下来要做什么了。 刘老板疾呼道:“小北, 住手! 不要啊! 不要啊!” “咔擦!” 门锁旋转的声音响起。 沉重的大铜门,缓缓地开启了一条小缝。 匕首朝后拉远了一尺,预留了向前猛刺的冲刺距离。 刘老板紧攥着双拳, 指甲已经刺破了手掌的皮肤, 但他已经绝望地说不出话了, 只有嗓子里发出低沉的闷吼。 程逍急喊道:“老雷,爆肝炸他!” “噼啪!” 一道晴天霹雳炸了下去,直接就把刘小北手上的匕首击飞到十米之外。 他握匕首的右手也泛起一片焦黑。 “警察!不许动!” 刘小北被雷一炸还晕乎乎的,就被赶来的警察按倒在了地上。 别墅的门开了,一个小女孩欢快地跑了出来。 她没有看到爸爸张开双臂等着拥抱她,反而看到警察叔叔抓住了爸爸。 “哇~~~爸爸!” 小女孩紧张无措地哭了起来。 画面倏然隐去。 老雷在青石板上扇着双翅道:“累死我了! 爆肝在阳间打雷炸人,这消耗太大了。 吃不消了,吃不消了!” “今天刚吃了一个雷,有一小半儿都折损到这儿了。” 老雷说的是实话,一个殒落到幽冥地府的雷仙,刚才的操作确实是老雷爆肝到极致了。 幸亏它之前吞了一个雷,不然还真顶不住。 刘老板走之前,自然免不了对老雷和程逍千恩万谢。 老雷稍微舒缓了一口气,对程逍道:“我跟老樊都获得了一个雷的补充,今晚黄泉偷渡,有我们两个保护你,相信出不了什么意外。” 第三章 定魂珠 第四章 借尸还魂 第五章 田七 程逍终于平复了心情。 没有平白多出一个肥胖老婆,这个结局他是能接受的。 此时,他再看那肥胖女子也顺眼多了,不但感觉人家不丑了,而且还挺亲切的。 “谢谢……” 潜意识地,程逍道谢时,还想称呼对方一声。 她叫什么来着? 程逍突然感觉她好眼熟。 这具身体原主的记忆就在此时才逐渐涌入程逍的脑海。 这个肥胖女子叫王淑梅,平时这具身体的原主喊她“肥姐”。 肥姐乐呵呵地说道:“小七,谢什么谢呀!要说谢,也该由我来谢谢你才对。 你要是不幸死了,我去向谁讨要你欠我的三个月房租呀! 再说了,我那出租屋闹鬼闹得那么厉害,要不是你胆子大,哪里能租出去嘞! 所以,姐我真的要谢谢你!” 程逍想起来了,肥姐那房子还真是像她说的那样。 当时,原主也是知道这房子闹鬼闹得厉害,才故意要租住在里面的,就是不想让其他人打扰到他。 “小七?”程逍心中疑惑起来。 莫非原主叫小七? 苦于记忆还没有完全融合,程逍此时有很多疑问都无法解答。 “老道长,小七没事了。我现在就带他回去。” 肥姐说完,就对程逍来了一个稳稳的公主抱。 “停停停!我自己走!” 程逍赶紧喊道。 “哎呀,你还怕姐占你便宜哪!姐这不是怕你闪着了,没人付我租房嘛。” 肥姐真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子,动作言语一点都不避嫌。 “松儿呀!你怎么就撒手走了呀!” 道观内,突然喧哗起来。 一个女人在里面哭天抢地一般呼喊着,哭得撕心裂肺。 突闻这哭声,程逍心底一跳,他有一种耳熟的感觉。 他还有一种预感。 难道在道观里死去的会是秦松? 秦松其实早已经死了,也许是道观内的人知道这一次秦松还魂失败,才真正认为他是真的死了。 秦松是跟他一起上来的,那秦松去哪了? 不是说好了会在一具身体里,然后还要进行神魂分离的嘛? 程逍心底呼唤道:“秦松,秦松,你在吗?” 没有回应。 “这小子真死了呀?” 程逍毕竟是搭人家的车上来的,要说不关心人家那是不可能的。 他往识界内一探。 “嘶~~~” 倒吸一口凉气。 只见秦松的魂体正在如烟一般升腾消散。 而他那颗晶莹的道源光球,却还在,只是被一片红艳艳的彼岸花包围着。 “什么情况?” 程逍也搞不明白,怎么他的识界里面会有彼岸花。 难道黄泉路上那一摔,彼岸花就被定魂珠吸到了识界内? 秦松虚弱且吃力地说道:“我的魂体受损严重, 经受不住阴阳传送法阵的冲击, 所以, 没法, 再回到道观内, 也就回不到我自己的身体还魂了。 我的道源, 还完好无损, 如果, 你融合了我的记忆, 希望, 你能, 善待, 我的家人。” 程逍甚至都来不及安慰秦松一句,秦松就彻底消散了。 不过他也想不出来,该要如何善待秦松的家人。 他跟秦家八杆子都打不着,如何谈善待或虐待? 上来了,那就好好地活他一世吧! 至于秦家的事情,程逍实在不想涉足。 毕竟,他原本只是想搭秦松的顺风车还阳,没曾想司机秦松受伤了,程逍变成了司机,秦松变成了搭车的乘客。 结果程逍这个司机,并没有照顾好对方,导致乘客秦松死了。 不管真实原因如何,要是被秦家知道了,程逍无论如何都洗不脱害死秦松的嫌疑。 所以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惹不起他们,就先躲开他们。 更何况,程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了结。 程逍随着肥姐回到了她的家。 那是一栋依山而建的三层小楼,算不上小洋房。 不但不洋气,而且还挺旧的,整栋小楼显得比较古朴。 小楼还带着一个围墙围起来的大院子。 院门上竟然还挂着一块匾额,上书“双榕小筑”四个俊秀的楷体字。 大院里栽着两棵大榕树,榕树的枝叶伸展开来的面积比整个院子还要大。 整栋小楼前面部分也全部被大榕树遮挡住了,在小楼内看不到院外,在院外也看不清小楼。 所以,这两棵大榕树成了隔绝小楼与院外视线的天然屏障。 私密性是不错,但程逍却感觉不喜。 阴森,压抑! 这是程逍的第一感觉。 再加上闹鬼的传闻,这栋小楼租不出去,就很正常了。 结合原主的记忆,程逍现在已经可以确定,这里就是国家5A级景区“岩榕山森林公园”的外围地带。 而这座城市,就是他半年前居住的临湾市。 其实当他看到“无量真观”的时候,就已经基本确定了,只是他上一世也没有去过那里,所以当时并不能立即断定。 回到这个城市,就如同回家。 回家的感觉真好! 然而郊区出租屋里曾经的那个家,却是再也回不去了。 有一些人和事,或地方,错过了,就再也回不到过去了。 程逍内心感慨不已。 双榕小筑是两层半的结构,一楼和二楼都有三间卧室,三楼有一间卧室和一个小杂物间。 三楼那间卧室就是程逍的房间,门上面竟然还标有房号301。 肥姐住在一楼的101房。 显然,这肯定是为了出租的原因才给每个房间标上房号的。 而且,每一层都配套有厨房,每一间房还配有卫生间。 程逍搜寻原主的记忆,也印证了这一点。 肥姐曾经跟原主提起过,这栋房子因为临近景区的原因,当年是非常火爆的民宿。 然后,因为闹鬼,就冷清了下来。 安顿下来之后,程逍站在301房的窗户边,静静地看着那一轮朝阳。 “重来一世,活着真好!” 在临湾这座南方城市,虽然临近年尾,但气候依然温暖,穿一件薄外套就足够了。 接下来,程逍想尽快熟悉原主的这个身份,毕竟以后要顶着这具皮囊过日子。 环视整个房间,里面收拾得一尘不染,物品也摆放得井井有条。 原主肯定是一个严谨的人。 上来了,总得有一个手机,这是程逍当前最迫切的需求。 因为原主随身带的那部手机在道观外面就碎了,所以只有再买一部了。 问题是买手机的钱从哪里来? 更大的问题还在后面,吃穿住行都要钱,从哪里来? 没钱,意味着得赶紧去找一份工作。 原主到底有没有钱,先在房间里找找看。 拉开书桌下面正中位置的大抽屉,里面空荡荡的,根本不用翻。 右边还有一个小抽屉,拉开一看,倒是有一些物品。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部旧手机,不算太旧,是一部七成新的小米8。 回忆起来了,原主最近刚换了一部苹果手机,才把这部小米手机扔在了抽屉里。 从口袋里掏出那部屏幕碎掉的苹果手机,找来一根取卡针把手机卡取了出来。 幸亏手机卡没破。 再装到小米手机上,长按电源键,无法开机。 接上充电器,再次长按电源键。 屏幕亮了! 程逍松了一口气,这部小米手机还好没坏,继续使用没有问题。 可是,新问题又来了。 当他尝试指纹解锁时,手机却提示初次开机,必须通过密码解锁! 密码! 该死的密码! 上一世的程逍最反感记密码了,所以他从来没有设定过复杂的密码。 再次搜寻原主的记忆。 既然原主叫小七,会不会密码中有数字7呢? 于是尝试输入带7的各种四位数密码组合。 结果全部是错的。 屏幕提示:“手机被锁定”,下面是30秒倒计时。 蛋疼呀! 盯着手机走完30秒倒计时,程逍决定继续尝试。 等等,会不会是最简单的密码? 比如四个零之类的? 输入四个零,手机振动一下,提示解锁无效。 再输入四个七,解锁成功! 敢情这个原主也跟程逍一样懒,反感记复杂的密码。 打开微信,还好应用锁的密码跟解锁密码是一样的,都是四个七,而且还可以用指纹。 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微信。 果然,原主那家伙的微信名就叫小七。 可是,程逍傻眼了! 竟然,只有一个微信好友! 那就是房东“肥姐”。 那还要微信干嘛呀? 不对,还可以微信支付! 微信支付关联了一张中国银行的卡。 打开手机银行应用,提示“请刷指纹”。 程逍点了“取消”,然后选择了密码登录。 有了前车之鉴,直接输入六个七。 果然,又猜对了! 程逍无法想象,设密码怎么会有如此随意的人? 程逍赶紧查看账户余额。 余额显示:201564.73! “有钱人呀!” 程逍惊呼道。 他上一世,也就是半年前的时候,卡上的余额显示为199.32,而且信用卡上还欠着1500。 所以,不能怪他没见过世面。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,原主的财富对于程逍来说就是一笔巨款。 程逍此刻的心情就一个字“稳”! 太稳了! 再也不用为了生计操心操肺了。 至于原主是如何赚钱的,他此时也没时间去关注。 有了这二十万,好歹能轻松地过他好几年。 那这个有钱的小七,他的真名到底叫什么呢? 兴许是记忆缺失的原因,在原主残留的记忆中,程逍没有找到有关原主的其他身份信息。 继续翻抽屉。 翻到了一张身份证。 “田七!” 打开手机相机的前摄像头,照了一下自己如今的尊容,程逍确认这就是原主的身份证。 看到如此俗气的名字,程逍都想用三字经问候原主的爸爸了。 怎么可以给儿子取一个这么难听的名字,难道不怕儿子被人嘲笑吗? 不问候不行呀,如今这个名字程逍也得用。 “田七”这两个字,此时却引出了一些新的记忆信息。 记忆中,“田七”这个名字竟然还是一个假名! 假名! 为什么要用假名? 既然是一个假名,那就不能怪原主的爸爸了。 哎,错怪人了。 然而,记忆又断片儿了。 为什么要给自己取一个假名,在记忆中找不出答案。 既然名字是假的,那身份证上的住址应该也是假的无疑。程逍都懒得细看上面的住址。 年龄倒是跟程逍同年。 不幸中的万幸是,据程逍推测,原主的交际圈子实在是太小太小了。 这就意味着,以后用田七这个名字的机会也很少,除非要拿身份证办事的时候,其他情况下他大可以对外说自己叫程逍。 或者直接告诉别人,自己叫小七也不伤大雅。 既然有钱,程逍决定先把肥姐的房租交了。 第六章 乐乐 程逍给肥姐发了一条微信:“肥姐,在吗? 三个月的房租多少来着? 我脑壳疼,记忆断片儿了,想不起来。” 还发了一个捂脸的表情。 肥姐很快就回了微信:“每个月500、总共1500”。 虽说这里是郊区,但如果按照当地民宿的价格来比的话,肥姐这儿的租金确实是白菜价了。 就是与程逍以前住的出租屋相比,这个价钱也算非常实惠的了。 程逍赶紧把钱转了过去。 就在程逍准备关屏,然后去房间里翻翻其他东西时,肥姐又发来一条微信。 那是一条语音消息。 一个小孩的声音奶声奶气地说道:“小七叔叔,听妈妈说你生病了,记得要好好休息哦! 如果你不听话,不好好休息,我就要打你的小屁屁哦! 还有,记得要跟我一起玩捉迷藏哟! 白天捉迷藏实在是一点儿都不好玩。 下次等到晚上, 妈妈睡着以后, 我们把房子里的灯全部关掉, 一起来玩捉……迷……藏。 我告诉你哦,那真的真的很好玩,我经常背着妈妈偷偷地那样玩捉迷藏! 嘘!千万不要让妈妈知道了!” 程逍想起来了,这个小孩就是肥姐还在上幼儿园的儿子,五岁的乐乐。 程逍突然觉得,这个乐乐不一般呀! 竟然敢在晚上关了灯来玩捉迷藏。 这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敢做的事情吗? 只是程逍实在想不起来,田七跟乐乐之前是如何互动的。 尤其是那句“我经常背着妈妈偷偷地那样玩捉迷藏”,让程逍有点震惊。 这房子传闻经常闹鬼,根本就没有其他人来租住,那乐乐晚上经常跟谁玩捉迷藏呢? 难道是跟鬼玩捉迷藏? 这是一个怎么样孩子? 程逍苦于无法从田七的记忆中探寻乐乐的其他信息,不禁对他极度好奇起来。 早餐时间已经过了。 程逍也没有一点食欲,干脆就不打算吃早餐了。 他想出去走一走。 虽说此次偷渡回来,是被那个眼镜男激的,当时恨不得立即上来捏死他。 但上来之后,如今程逍的心态反而平和了不少。 既然都上来了,那就慢慢地跟他算旧账,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。 说走就走。 到了一楼时,程逍发现客厅里并没有人。 101的房门也是关着的。 走到101的房门外,抬手,想敲门,又把手放下。 就在程逍转身之际,房门打开了,探出一个小脑袋。 那是乐乐。 但乐乐并没有出来,只是眯眼笑着对程逍吐了一下小舌头。 还朝程逍眨了眨眼。 程逍伸手摸了一下乐乐的头。 触感冰凉! 还没等程逍有其他动作,小脑袋就缩了回去,房门也轻轻地关上了。 乐乐的头怎会如此冰凉? 难道是错觉吗? 程逍一时也无法确定。 真是谜一样的孩子! 从双榕小筑出来,再走两百米就是公交站台“森林公园南”。 虽然此时正是上班高峰期,但诺大的公交站台上,就只有程逍一人在候车。 放眼看去,这个站台周边也确实没有什么民居,毕竟这里是森林公园的门口,偏僻了一点。 这个站台可坐的线路也就只有22路公交车。 很熟悉的一条路线。 这是一条环城线,经过郊区的多个出租人口密集的片区,然后开往市中心CBD。 “小七叔叔!” “小七叔叔!” “等等我!” 程逍一回头,就看到乐乐在后面追了上来。 程逍疑惑地问道:“乐乐,你去哪里呀?” 乐乐有点小生气地质问道:“小七叔叔,你骗人,你是小狗!” “我怎么骗你了呀?” 程逍实在想不明白,田七之前到底答应了乐乐什么事情。 乐乐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说道:“小七叔叔,骗人是会长小尾巴的。 如果你现在承认错误,就不会长小尾巴了!” 程逍实在是头疼,都不知道要承认什么事情。 只是装糊涂道:“乐乐,叔叔不是刚生病了嘛,所以头有点不舒服,忘记了很多事情。 你就帮叔叔想一想,我之前跟你说过什么事情呀?” 乐乐这才消了气,走过来拉着程逍的手,体贴地道:“那是乐乐错怪叔叔了! 我们学校今天开始放假了, 昨天叔叔答应我, 今天要带我去外面玩的。” 程逍假装想起来道:“好像是有这么回事。” “说好的哦,今天乐乐就跟你混了!” 乐乐赶紧开心地说道。 程逍也没预料到,还阳之后第一件事竟然是帮房东带娃! 他这时才明白过来,刚才乐乐从房间里探出头,朝他吐小舌头和眨眼,原来是在打暗号! “小七叔叔,22路车来了!” 乐乐拉着程逍就小跑起来。 车门打开,车上全是人,人挤人。 乐乐估计也有四十斤重了,程逍实在不好抱着他。 程逍让乐乐尽量贴在他身前,用一只手搂着乐乐,另一只手抓着扶手。 “文明乘车,安全出行,请给有需要的乘客让座!” 车上广播提醒道。 兴许是司机看到有小朋友上车,特意播放的。 其实没什么卵用。 不管是真睡,还是装睡,那些有座位的乘客都在闭目养神。 站在程逍右手边的一个帅哥环视一周,大声喊了一嗓子:“这里有小朋友上车,哪位乘客给他让个座位哈!” 程逍向他报以感激的微笑。 对方也微笑回应。 有一些坐着的乘客不好意思了,大家都在观望别人是否会起身让座。 这时,一个穿短裙高跟鞋的妹子起身让座道:“小朋友,来坐这里!” 没想到乐乐摇头道:“谢谢阿姨! 妈妈说,要上班的叔叔阿姨很辛苦。 我不累,我还是站着吧!” 那个让座的妹子就有点尴尬了,犹豫着要不要重新坐回去。 听闻此言,其他坐着的乘客中,也有不少人微微地低下了头。 程逍朝那个妹子说道:“谢谢哈!你坐吧,他站着没事的。” 那个妹子这才坐了回去。 程逍只是想出来随便逛逛,也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地。 至于下一站到哪里,要在哪一个站下车,程逍无所谓。 此时,他只想重温这种挤公交的感觉。 这就是活着的真实感觉。 是辛苦了一点,但活着的感觉真好。 乐乐则新奇地东张西望。 不一会儿,程逍感觉到乐乐轻轻地扯了扯他的裤子。 因为乐乐人小,小手就抓着程逍裤子的大腿部位拉扯了几下。 程逍开始没在意。 没想到乐乐却问道:“小七叔叔,你看,那个穿黑色衣服的叔叔,怎么在车上露出小JJ呀?难道他想在车上拉尿吗?” “哗~~~” 全车哗然! 大家齐刷刷地朝乐乐看过来,然后又顺着乐乐的视角方向,去寻找那个穿黑色衣服的怪叔叔! “啊~~~” 几乎是在乐乐说完的同时,一个女子尖叫了一声。 站在她身后的一个穿黑衣服的廋高个男子,被她推了一个趔趄。 程逍一看,人家并没有把那玩意儿掏出来呀! 不然的话,要真掏了,要塞回去,还要扯拉链关门,这些动作下来不可能逃得过别人的眼睛的。 全程,那个廋高个的手就没有放到那个部位去。 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。 廋高个朝乐乐怒目瞪了过来,怒吼道:“小杂种!说什么呢!” 本来,程逍还想训斥乐乐几句,并向廋高个道歉的。 但听对方如此辱骂乐乐,他也打消了刚才的念头。 他只是说了一句:“小孩子可能是看错了。” “可能?什么叫可能,明明是这小杂种乱说好不好!” 廋高个得理不饶人,高声质问程逍。 程逍确实用词不当,一时语塞。 廋高个一口一个小杂种,还好程逍不是乐乐的爸爸,否则任哪个爸爸听对方这样骂,早就打过去了。 旁边的那个曾经提醒乘客让座的帅哥这时说话了:“那位靓妹,你刚才为什么尖叫?” 这是重点,如果廋高个没做什么,她为什么要尖叫。 “他顶着我!” 妹子指着廋高个答道。 廋高个却说道:“高峰期拥挤是很正常的。你要是不想挤公交,你开车上下班呀!” 这话说得也有理,从大家的眼神也能看出来,乘客们是认可廋高个这个说法的。 乐乐之前被廋高个吓得一直缩在程逍的胳膊下。 车上出了这个纠纷,司机早就靠边停车了。 这时有乘客抱怨道:“快开车呀,再不走就要迟到了。” 这话引来了一片附和声。 没想到,乐乐突然高声喊道:“他的裤子是湿的! 就是放小JJ的地方,好湿,一定是在车上拉尿了!” “哄~~~” 全车再次轰动了。 廋高个赶紧双腿一夹! 也就在这时,程逍旁边的那位帅哥,朝手机上看一了眼,又朝廋高个看了一眼,似乎在比对什么。 然后,那位师哥突然一把扭住了廋高个的手臂。 没想到廋高个却飞起一脚朝乐乐踹了过来! 第七章 看不见的玩伴 第八章 玄门修士 第九章 阳火蚀魂 第十章 魔息潮 第十一章 搜魂 第十二章 雷劫圣地 第十三章 快逃! 第十四章 求我啃老吗? 程逍苏醒过来时,费力地睁开眼,入眼又是那个胡子拉渣的老头! “Bia~” 本能地甩手就一巴掌抽了过去。 “嘶~~~” 扎手! 老头的脸纹丝不动,程逍的手却被老头脸上的胡渣子扎得好痛。 从老头的笑脸上,程逍也看得出来,老头对他并无恶意。 环顾四周,他发现自己半躺在一张陈旧的沙发上。 这是一个很陌生的地方。 旁边除了一张茶几,就没什么家具了。 那张茶几上,琳琅满目地摆满了一桌子的菜。 鸡鸭鱼虾样样都有。 程逍疑惑地看着老头。 “呵呵,醒了就赶紧开吃吧!” 程逍还真感觉饿得慌。 老头抓起一只烤乳鸽,送到程逍面前。 “来,先吃一只乳鸽,这个最补身子!” 程逍抓过那只烤乳鸽,盯着老头,故意问道:“有没有下毒?” 老头赶紧摆手道:“没下毒!没下毒!不信我吃给你看。” 他掰下一只鸽腿就啃了一口, 立马又一口吐了出来! “呵呵,突然想起来,这阳间的食物我吃不了!” 老头猥琐地谄笑道。 程逍还有一肚子的疑问,问道:“说说吧,你是怎么把我弄到这里的?” 老头赶紧给程逍递一杯水,叙述起了经过:“小老儿我叫陈百山, 是这家餐厅的老板。 楼下就是餐厅。 你识界炸下的那一个雷,虽然有结界遮掩,但是医院周围还是有剧烈的气机波动,所以引来了玄门修士的注意。 我就在附近观望。 那几个玄门修士把你困住之后,对你搜魂。 就在那时,在医院的精神科那边魔息爆涨,他们就把你扔在那里,赶过去查看了。 然后,我回到医院里,发现了你,就把你接回来了。” 程逍感激道:“谢谢相救!” 他觉得陈老头随时可以弄死他,并不需要下毒。 况且死没什么可怕的,饿死才可怕。 他开始大口地啃烤乳鸽。 陈老头馋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。 “咕嘟~~~” “咕嘟~~~” 不停地咽着口水。 程逍把一只乳鸽快啃完了,只剩下半只鸽腿。 识界中那一团死婴的灰白死气也快消耗干净了。 把半只鸽腿朝桌子上一扔,陈老头却一把抓在手上。 然后,拿着那半只鸽腿,爱惜地闻了闻,开始小口小口地啃食起来。 程逍诧异地看着他。 “不烫了?” 老头一脸幸福地点头道:“还有那么一点点烫!不过扛得住。 啊,真好吃!” 他又解释道:“这半只鸽腿被你抓久了,阳火也被你清除得差不多了。” 程逍抬起自己的右手,疑惑地看了看,又看着老头。 这老头真是鬼精鬼精的。 老头把鸽腿吃完,满足地感慨道:“舒服!” “你是餐厅老板?” 老头点点头,舔着笑脸巴结道:“以后你就住在我这里,要什么美食随你点。 呵呵,当然是不用你花钱的。” 程逍环视这个房间,里面空间不大,而且装修也非常简陋的。 还拉着窗帘,肯定采光也不好。 想来这个地方应该是一个城中村, 楼下的餐厅,估计也就一个快餐厅的档次。 但是从茶几上摆的这些菜来看,倒是做得不错,普通的快餐厅也没这么好的菜。 当然,再普通的快餐厅,自家老板想吃的话,也是可以开小灶做出一桌精致的大餐来。 这不求我啃老吗? 程逍有点犹豫地问道:“我有必要住在你这里吗?” “非常有必要! 田兄弟呀, 你住的那个双榕小筑,太偏僻了,想出来吃个饭都要跑去大老远的地方。 住在我这儿……” 陈百山还没说完,程逍就打断道:“你把我调查得这么清楚?” 老头摸着胡渣子,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:“那个……我是在南普新村追踪一个断头小鬼的时候,注意到你的。 那天你在肯德基吃了一顿, 当时我就很惊讶, 你一个偷渡客,竟然一口气能吃了那么多, 而不怕阳火蚀魂。 所以,就特别留意上你了。” 陈百山又可怜巴巴地说道:“你住我家, 我包你吃穿住用的一切开销。 其实我就是想,以后靠着你能有一口饭吃!” 程逍觉得陈老头的建议其实也不错,谁不想过这种轻松生活呀! 只是总感觉这老儿的口气有点大,开一个小餐厅就能“bāo养”他? 陈百山又问道:“要不要再吃一点? 哦……菜都快冷了,我让厨师再整一桌。 你是想在这里吃,还是去楼下的餐厅里吃?” 程逍摆手道:“吃不动了!” 收集的灰白死气快没了,剩下那一点点得留着应急。 “来一杯拉菲,还是轩尼诗?” 陈百山又问道。 从他殷切的眼神中,能看出来,他肯定是捡个便宜,顺便喝两口的。 程逍虽说不懂洋酒,但拉菲和轩尼诗的名字倒是听过,估计也不便宜。 这老头调子不低呀,开口就洋酒。 程逍又摇头道:“不会喝酒。” 陈老头略微有点失望:“不会喝没关系,以后我带你练一练,每天喝一点,你就会喜欢上这一口的。” 就不知道他开个小餐厅,赚的钱够不够他这么挥霍。 “怎么样,就住我家吧?” 陈百山再次期待地问道。 “你家的房子住得下吗?” 程逍有点洁癖,双榕小筑是偏僻一点,但房子大,又干净。 陈百山道:“住得下,住得下。到时房间任你挑。” 其实程逍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不好意思的。 虽说,陈老头是有求于他,想跟着他程逍“有一口饭吃”,但要他天天剥削一个辛辛苦苦开快餐店的老头,还是有点于心不忍的。 再说,知道这事的人,肯定会说他啃老,图谋不轨,好吃懒做。反正风评好不到哪儿去。 更关键的是,陈老头想吃一口消除了阳光的食物,这个也不容易。由于收集灰白死气不容易,程逍自己都吃不饱,所以他没法保证能帮老头有“一口饭吃”。 “怎么样,考虑好了吗?” 陈百山见程逍犹豫,又问道。 “我们都是偷渡客,住你这儿安全吗?” 程逍刚还阳就事故不断,几次被追杀,所以他一个偷渡客尤其需要安全感。 第十五章 找找心理平衡 第十六章 开始啃老新生活 第十七章 吃播大放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