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仇家住在一个院

作者:姜淑梅 返回目录
        

山东巨野龙堌集,是俺婆婆的娘家。婆婆有两个叔伯大爷,哥俩不到一顷地,过得富有,老大说话不好听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从前,俺那儿割麦子,头前割麦子,后边就有穷人跟在屁股后拾。有的人拾得多,就多拿些回去,有的人连拾带偷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老大看见生气,用马鞭往外赶:“你们都出去!不出去,俺用鞭子抽你们,让你们在屁股后面捡屁吃!”


        

土地改革的时候,农民会分了他的房子和地。会长姓连,分完他的房子,连会长搬到他的房子里。谁分了他家啥东西,哪怕是分了他几个碗,他都记好账,想日后要回来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再打,也是说没有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他还跟人家说:“太阳不能总是正晌午,你们就不怕兴俺的时候俺报仇啊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斗他的时候,农民会的人问他:“你家的金子、银子、银圆都藏哪里了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他说:“没有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那时候,俺姥爷公公他们都住一个院里,走一个大门。这院里住了中央军,姥爷公公找到侄媳妇任氏,跟她说:“现在不报仇,啥时候给你公公报仇呀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任氏一听,对呀,就跟中央军举报连会长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他总说犟话,说反动话,农民会的人都同意枪毙他,就枪毙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过了些日子,国民党的中央军打过来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中央军把他拉出去,枪毙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连会长的娘就这一个儿子,儿子死了,儿媳妇改嫁了,一个小脚老太太领着孙子过,总哭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中央军把连会长拉出去审问:“谁是妇女会会长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连会长说:“俺这儿没有妇女会,也没有妇女会会长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任氏不在家,她这个家也没法过了,三个孩子小,最大的六岁,小的两岁,刚断奶。任氏的丈夫是个独生子,从小娇生惯养,一点儿本事没有,就会领着三个孩子哭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都在一个院里住,任氏的叔公看不下去了,想替任氏偿命,叫她回来照顾孩子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是拉锯的时候。过了几天,八路军打过来,他们把任氏抓起来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女人不抗打,一打就说实话了,她说是俺姥爷公公让她这么干的,八路军把他俩送到县监狱。俺姥爷公公在监狱里待了几个月,死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到了枪毙的时候,任氏说她怀孕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人家一检查,是怀孕了,不能枪毙,光把她叔公枪毙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叔公去跟农民会说:“不是任氏举报会长,是俺举报的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农民会把他送到县监狱,打算一块枪毙他俩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任氏没上过学,为了解愁闷,在监狱里用木棍在地上学写字。三年后,任氏能在监狱里教学了,天天给犯人上课。上面又罚她几年劳役,后来就刑满释放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回到家,孩子都不认识她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过了几个月,任氏生了个女孩,生下来就送人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个任氏小脚,长得漂亮,能说会道。她生完孩子,本来还要枪毙她,可她会干活儿,会办事,就减刑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当初,连会长死了,撇下一老一小,村子里都到大井上挑水吃,娘儿俩吃水成了难事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叔公被枪毙的时候,他家四个孩子就一个结婚了。婶婆时氏没拿连会长他娘当仇人,让儿子给他家挑水,还说:“有干不动的活儿,叫俺儿帮你们干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两家一直住在一个院里,婶婆做了好吃的,往会长家里送;这娘儿俩做了好吃的,也给婶婆送。